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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下月起启用4000部监控探头 24小时抓拍车窗抛物
2013/8/28 9:40:00   长江日报      关键字:监控探头      浏览量: 1212
昨日,从市城管委获悉,下月起,市城管委将通过数字城管监控系统,调用武汉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共4000部监控探头,对车窗抛物行为实施24小时监控和抓拍。

  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下月起,市城管委将通过数字城管监控系统,调用武汉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共4000部监控探头,对车窗抛物行为实施24小时监控和抓拍。对违规车辆及相关责任人,将按照《武汉市市容管理条例》规定对其进行最高200元的处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车主将给予曝光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自去年10月武汉市掀起车窗抛物整治风暴以来,共有1313位热心市民参与举报,接到各类车窗抛物举报2155件,其中609件已认定为有效举报,无效举报829件,待认定的则有717件。

  4月起,市城管委启动了水果湖隧道、阅马场地下通道、长江隧道、永清街天桥等13处桥梁监控,目前已抓拍到2个在水果湖隧道抛物的车辆,其中7月5日16:33鄂A-5F758在水果湖隧道内抛物经认定有效,目前该车主仍未到市城管委专班接受处罚。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认定的车窗抛物有效举报中,仍有483个被举报人未接受处罚。前期,专班已通过告知函、短信、电话和处罚决定书等方式要求被举报的车窗抛物车辆的车主或单位查证视频并接受处罚,但仍有部分当事人既无回应,也不履行处罚决定。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勘表示,城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将处罚依据告知当事人,如果处罚人不服,可于规定期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法院已与银行等单位联网,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将影响其个人信用记录,今后就业、贷款、公司注册等将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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