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市政府决定在青岛市建设社会治安“天网”工程,2013年至2015年,在青岛市开展“天网”工程建设,力争对全市公共单位、设施、场所、道路、小区、村庄和治安复杂区域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青岛市建9万个监控探头
青岛市新建9万个视频监控探头,视频资源统一接入公安机关专网,实现与全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管理平台之间的资源共享。其中,市、区(市)政府负责新建社会公共安全部位的视频监控探头6万个,主要覆盖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次要干道、道路交叉口、道路出入口、城市广场、运动场、车站、机场、码头、居民小区、村庄、治安复杂区域和案件高发区域;有关单位负责新建单位内部视频监控探头3万个,主要覆盖党政机关、金融系统、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文教体育单位。积极鼓励社会其他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及其他商户建设视频监控探头。
对新建视频卡口,市、区(市)政府负责新建市际、区(市)际、镇(街道)际视频卡口1200个,主要覆盖国道、省道、主要道路交界处以及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开放式居民小区出入口,构筑市、区(市)、镇(街道)三级治安卡口综合防线。
机动车上安装报警设备
根据监控需要和安全等级,相关部门将对全市现有社会视频图像资源进行整合,纳入全市统一监管范围。政府投资建设用于公共安全的视频图像资源,统一整合到公安机关专网平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和部位的视频图像资源,统一整合到社会资源网平台;具备条件的社会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商户的视频图像资源,统一整合到互联网视频平台。不具备条件的视频图像资源暂不入网,由各单位自行监控和保存。整合后的视频图像资源应实现与全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管理平台的对接和资源共享。
各级公安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要建立视频报警监控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视频图像资源的整合、各类技防系统报警信号的接入处置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战应用。同时,在全市机动车和重要设备、公共设施上安装物联网监控报警设备,实现对机动车、重要设备和公共设施的实时监控、异常报警、卫星定位;将监控报警设备接入公安机关视频报警监控中心,实现对可移动目标的全方位监控,打造城乡智能化防控模式。
2015年视频监控全覆盖
根据计划,各区、市要于2013年年底实现30%的派出所辖区视频监控全覆盖,2014年年底实现70%的派出所辖区视频监控全覆盖,2015年年底完成视频监控全覆盖建设任务。各区、市要于2013年年底完成50%的社会已建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工作,全面完成监控点地理位置、坐标和其他属性信息在公安机关图像综合应用平台地图标注工作;2015年年底全面完成社会已建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工作。各级公安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要于2013年年底完成视频报警监控中心建设任务。
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要求不低于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防护三级标准要求,避免遭到恶意攻击,防止数据被非法提取、使用。各类用户必须通过身份认证及授权,方可使用系统提供的视频图像资源,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等相关规定,不得对外泄露视频资源信息,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