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柳州两会上,柳州市政协委员递交多份提案,探讨和建议电动车上牌后如何管理问题。6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政协提案“面对面”办理活动中,对提案中“电动车驾驶扣罚记分”、“电动车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等建议,一一作出答复。
针对电动车上牌后管理问题,政协委员在相关提案中提出多方面建议。如结合摩托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实行扣罚记分,年达到12分后取消电动车牌;采取电子监控手段,监督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探索加强电动车人员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方法,寻求减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难的途径等。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以上建议答复说,截至2013年5月,柳州市以“登记备案管理”的方式,已为柳州市47.7万辆电动车进行了登记备案。对于提案中关于结合摩托车管理办法来管理电动车的建议,交警部门认为目前缺乏法律法规支持,难以实现。
据介绍,在我国交通安全法中,并无对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达12分后,注销驾驶人名下摩托车号牌等相关规定。根据《柳州市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两轮电动车是参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按照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是不需要持驾驶证的。另外根据《暂行办法》规定,两轮电动车所有人按自愿原则投保两轮电动车商业险种,不强制购买。
交警部门表示,自2012年8月起开展两轮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以来,柳州市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得到了巩固和提高。下一步将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电动车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大力度整治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行驶行为。
6日举行的“面对面”答复活动中,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答复了政协委员关于“在主干道旁的校园附近加设闯红灯拍照设施的建议”这一提案。答复称,柳州市今年启用的第一批7个电子警察中,就有5个“闯红灯”电子警察位于校园门口。按照柳州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规划,将分三期在市区内建设100处电子警察系统。其中,凡是位于校园周边主干道上的信号灯,都将配建“闯红灯”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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