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雅县270辆公车被统一贴上“公牌”,动向一目了然。公车一旦“出轨”,群众便可辨认出其身份并进行举报。公车“公牌”颜色醒目,字迹清晰:红色的底面上印着“公务用车,敬请监督”字样,并附有监督电话和车辆编号。
公车监管一直是近几年一个热门话题,探索出的监管方式也多种多样。沙雅县公车贴上“公牌”并不是沙县的独创,早在七八年前,就已经有地方尝试给公务用车贴上明显标签(办个“身份证”)的方法来控制公车私用。从理论上讲,带有醒目标识的公车,其一举一动都暴露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公众一旦发现公车私用即可拨打监督热线举报,从而遏制公车私用乱象发生。但事实上,近几年公车私用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性好转,并不是说,公车标识不管用,只是收效甚微,难以对公车私用形成强大的制约。因此,要想通过为公车办“身份证”的方法一劳永逸地解决公车私用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
首先,群众监管范围、监管积极性有限。贴有“身份证”公车容易被群众举报的多是公车在“错误的时间”(下班时间或家假日)或“错误的地点”(酒店、商场、娱乐场所等)出现,工作日的违规用车行车较难监管,而且公众也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几乎没有人会整天盯着公车的一举一动。即使公众举报后,纪检部门还要核实,被举报对象也可以编出开会、慰问、调研等各种公务理由来解释,最终逃避惩罚或只获得较轻处罚,公众也因举报起不到预期效果而丧失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其次,有些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强。公车使用牵涉到领导干部切身的利益,让某些领导干部自觉地拿刀“割自己的肉”“自己给自己戴上紧箍咒”几乎是不太可能的,即使有些自律性较强的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也只能紧一时,而不能形成刚性的规定。某些领导干部存有侥幸心理、变通心理,即使给公车贴上“身份证”,仍可采用遮蔽、污损标识或另购新车的方式来方便自己出行,也使得公车“身份证”的作用大大折扣。
最后,监管部门督查不力,违规成本过低。由于使用公车部门广、人员多,监管部门不可能面面俱到,总会存在一些“盲点”,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现象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因此就会产生一些“漏网之鱼”。而且即使监管部门督查确认了违规用车行为,对其处罚也多是批评教育、书面检讨、诫勉谈话等,并没有触动违规者的神经和灵魂。
公车监管是一项复杂的问题,不可否认,给公车办了“身份证”是一个较经济实惠的尝试,但只靠贴“公牌”难以收到良好效果,还需要配套多方联动、形成合力,释放出推进公车监管的巨大“正能量”。一是要广泛宣传,营造监督氛围,调动公众、媒体等社会力量监督的积极性。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途径宣传政府公车监管的途径、奖惩措施等,让公众感受到政府敢于“自我开刀”的决心,增强政府公信力。二是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自觉模范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树立学习榜样,明确价值导向。三是监管部门应创新公车使用的监管方式。比如在贴“公牌”的同时安装公车电子监控设备、由党政“一把手”指派专人每天上下班收发公车钥匙以进行集中管理等,多措并举,筑牢“监管网”,加粗“监管绳”。四是要提高违规用车处罚成本。不能仅局限于书面检查和经济处罚,要让惩罚措施给违规干部留下记忆中的痛感,可以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将违规用车定性为腐败,并与考评、升职、任职资格相挂钩,让干部不敢冒险违规用车。
中央“八项规定”反对浪费、厉行节约,李克强总理强调政府要“过紧日子”“钱要用在刀刃上”,都使得违规用车无处藏身,给公车办“身份证”起码迈出了公车监管第一步,倘若再加上其他配套举措,破解公车监管难题将之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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