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吉林省高速公路支队从2008年开始,先后分两期在京哈高速公路长春至四平段等设置了30个固定测速点。第一期投入使用后,因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2010年11月第二期正式投入使用后,因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2%。为进一步降低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吉林省第三期和第四期新增电子监控设备47处。
11月28日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的新闻发布会上,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祝英君介绍说,截至目前,吉林省高速固定电子监控设备有77处,高清移动测速抓拍系统38部,已经大面积覆盖全省高速公路,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行驶时刻保持安全车速。
115个电子监控
几乎覆盖全省高速
据祝英君介绍,2012年7月13日,在通过人工整治违规占道行为的基础上,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研发并设置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智能检测系统”,在全国高速公路中首创使用并申请专利。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的车辆会被即时拍摄,并对违法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该项专利不仅是全国首创,而且系我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大队研发。
在200米范围内抓拍3张图片,不仅不会错罚一人,更不会让一起违章事件漏网。高速公路支队2008年开始,先后分两期在京哈高速公路长春至四平段、京哈高速公路长春至拉林河段、珲乌高速公路长春至吉林、珲乌高速公路吉林至珲春段设置了30个固定测速点。为进一步降低超速违规行为发生率,支队在珲乌高速、抚长高速、营东高速新增电子警察监控设备47处,还有38部高清移动测速系统。
高速测速起拍值
调整为100公里/小时
祝英君说,吉林省高速公路测速起拍值已由原先的120公里/小时调整为100公里/小时。所有时速超过100公里的车辆都会被摄录下来,但是被摄录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被处罚。根据法规规定,高速公路上除了小型客车以外的机动车,最高限速是100公里/小时,小型客车的最高限速是120公里/小时。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将重点车辆、长途班线、旅游客车的速度降下来。”时速超过100公里的车辆全部拍下来后,对小型客车时速超过120公里的进行处罚,其他车辆则是时速超过100公里就要被处罚。
针对部分驾驶员在临近测速点时骤然减速,过了测速点又猛踩油门的现象,祝英君表示,目前,吉林省高速公路采取的测速设备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雷达测速,通过发射雷达波测速;一种是地感线圈测速,通常是把设备安装在固定地点,进入地感线圈就可测速。一般在10米至30米范围内,就能抓拍。建议驾驶员不要刻意躲避,因为那样对自身安全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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