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起,长春市将对向车外抛物的驾驶人、乘客给予处罚。记者从长春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了解到,调度室的工作人员将利用260多个高清摄像头,实时抓拍“车外抛物”行为。
高清摄像头可看清司机面孔
据了解,由于司乘人员向车外扔东西的过程很短,大约1秒钟就能完成,这给交警部门取证增加了难度。怎样掌握“车外抛物”的违法证据呢?
7月30日14时,记者来到长春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调度室,一块巨大显示屏上,显示着长春市各主要路口的监控图像。“若车窗是开着的,我们先用摄像头观察车牌号,然后再观察驾驶员位置有无向车外抛物的行为。若有这种现象,我们就可以截取这段录像,上传到违法数据库上。”
调度员王宇操纵手中的摇杆,演示起来。在电脑显示屏上,监控图像在不断放大,最后锁定在一辆出租车的车窗上,坐在里面的司机正在抽烟。据王宇介绍,这些高清摄像头可实现360度旋转,18倍放大变焦,连司机的脸都看得清清楚楚。
录像记录司机向车外扔烟头
“通过前期的宣传,广大市民都意识到这种车外抛物行为的危害,所以这种现象越来越少,但仍有人心存侥幸。”调度员王宇从计算机内调出一段7月26日截取的录像。
记者在录像中看到,7月26日15时13分,在红旗街与工农大路交会处,一辆白色小货车内,坐在驾驶室位置的司机伸手向车外扔出烟头。过了一会儿,一位环卫工人走到路口,将烟头捡走。“通过监控,我们可以清晰记录违法人员的车牌号。”王宇说,只要有车外抛物的违法行为,我们一定会看得见,而且也一定会进行处罚。
三环以内共有260多个摄像头
据长春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监控大厅调度长张继良介绍,目前长春市区三环路以内,共有260多个电视监控点,安装了260多个高清摄像头,可以实时监控路口车辆通行情况。
在日常的巡检中,值班人员将通过变换焦距,抓拍记录司乘人员向“车外抛物”的违法过程,最后保存视频,作为处罚的依据。
8月6日起,长春市将对向车外抛物的驾驶人罚款100元,乘客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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