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正式出台并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校车安全的法规。《条例》总共62条,分为总则、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法律责任等8章。
《条例》对学生上下学集体乘车有了哪些“安全保障”?记者特邀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锦荣结合阳泉市实际详解《条例》亮点。
坚持就近入学
【条例】
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交通风险。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学生获得校车服务。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解读】
为从源头上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我们应当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学生就近入学,以及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学生入学的规定,尽量使中小学学生上学不乘车或少乘车。
赵锦荣说,孩子们在上下学途中要集中乘坐校车,但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救能力差,对各种情况的反应能力不是很强,所以要强调就近入学,这也是我国《义务教育法》的明确规定。对确实需要乘坐汽车的学生,应该首先通过公共交通和客运班线来解决。
为此,一些学生家长认为,学生集体乘坐校车,交通风险过于集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大量未成年人伤亡,损失太大。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包括发展农村客运班线,使学生尽可能乘坐公交车上下学。
个体客运可从事校车服务
【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
【解读】
赵锦荣认为,个体经营者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可提供校车服务,这是考虑到农村校车需求量大、服务企业较少而提出的措施,非常符合实际情况。但个体经营者在提供校车服务时,不允许擅自提供校车服务、招揽学生。《条例》对申请校车使用许可,设置了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对校车的安全运行也有严格的要求和规范,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校车享有“优先权”
【条例】
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解读】
赵锦荣表示,孩子们在道路交通中是弱势群体,必须受到关照和保护。《条例》对校车通行优先权特别是社会车辆避让校车规定的比较具体: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驾驶资格条件更严
【条例】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
【解读】
赵锦荣说,驾驶人的安全驾驶是保障校车安全的关键。鉴于校车乘坐对象的特殊性,对校车驾驶人的要求必须比一般车辆驾驶人更为严格。
《条例》中明确了校车驾驶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校车限员限速
【条例】
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幼儿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45人;小学生专用校车和中学生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解读】
赵锦荣提示,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学校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专人随车照管学生,共同努力提高校车运行的安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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