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八钢片区越来越多的居民拆下了家中才安装了一个多月的燃气报警器,“它比狗鼻子还灵,油烟、蒸汽大点儿就给你熄火,一顿饭要生生停几次火!”居民李虹抱怨说,这款应小区物业要求统一安装的燃气报警器实在是太不给力了。
3月22日,记者在头屯河区八钢片区了解到,该片区范围内,外单位住宅楼和商住小区的居民,自今年年初便接到各自物业的通知,必须安装某品牌的燃气报警器,否则家中将会停止供气。目前,已有900余户居民购买,其中绝大部分已经安装完毕。
3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八钢片区惠邦小区10号楼李虹的家中,邻居张菁正在和李虹一起商量退货的事情。张菁手中捧着一套燃气报警器:一个感应器和一只煤气阀门控制器,记者看到,感应器上贴有“八钢煤气专供”字样的不干胶。
据张菁介绍,因为觉得报警器不好用,她曾前往众信家电商行退货,遭拒后,她电话联系了该商行经理李佳泽。记者在通话录音中听到,经过争执,李佳泽勉强同意了张菁的退货要求,前提是张菁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她与户主的关系证明,自己家的详细地址,还有一份关于退货原因不是因为售后服务的证明书。对此,李佳泽在录音中说:“你出具了这些材料后我可以退货,但是这些材料我要交给有关部门,”他还再三劝说,大家不要因为220元钱伤了和气。
李虹家中的感应器被弃置一旁,“它比狗鼻子还灵,油烟、蒸汽大点儿就停气,一顿饭要生生熄几次火”!
随后,记者来到冶建职工住宅楼的李师傅家中,他向记者反映,一次家中烧水时,溢出的热水浇灭了炉火,直到他闻到泄漏的煤气味关掉燃气阀门,安装好的报警器都没派上用场。
随后,记者走访了佳福小区的3家住户,其中两家安装有报警器,但是均未使用,也是因为它“过于灵敏”。
在惠邦小区大门处,记者看到了小区物业今年2月8日贴出的《安装燃气报警器通知》,上面写着“小区业主必须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以及所购买产品的型号和价格,并且分别标注“八钢物业选定”和“八钢物业询价后统一价格”。
惠邦物业负责人李学刚说,小区物业只是向居民发了个安装通知,为商家代收费用,小区共有千余户居民,有500余户已经安装完毕。”
记者看到佳福小区物业办公室的桌上摆有众信家电商行的专用收据。该商行的名称,同样出现在惠邦小区门前的通知上。
佳福物业管理公司的党经理告诉记者:“年初,八钢物业召集周边单位开会,介绍了两三种报警器,要求必须安装,但产品可以自选,否则就不供气。”党经理说,出于售后方便的考虑,最终选定了在八钢内有销售点的产品型号。“小区有600多户人,目前,已经交费的有400多户。”党经理说。
3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灯笼渠街的众信家电商行,一名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昨日上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该商行经理李佳泽,李称随后联系记者告诉详情,但随后记者多次与他联系都无果。
对于以上小区物业的说法,八钢物业管理公司生活管理站的工作人员王永刚予以否认。他说,八钢只是与其他外单位、小区物业签订了供气协议,其他并无关联。
“这可能是小区物业出于安全考虑采取的行为。我们作为供气方,没有发布任何通知强制住户安装,也没有参与过推广、安装燃气报警器的事情。”王永刚说。
关于燃气报警器的安装,国家相关规范中并没有对多层(7层及以下)用户做强制安装的规定,但是民用建筑涉及壁挂炉取热和高层建筑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器,其所选用的报警器须和燃气施工管材相配套。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新疆百丰天圆律师事务所律师邱石磊。他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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