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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所有校车纳入公安交通监控平台
2012/3/5 9:36:00   中国安防行业网      关键字:监控平台,公安交通,行驶记录仪      浏览量:
从福建省交通厅获悉,到2012年年底,所有学校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的车辆都要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接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监控平台,加强监管。

   记者从福建省交通厅获悉,从2012年起,福建将用三年时间,逐步把现有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的未达标校车换为国标专用车,纳入公安交通监控,并将全面开通农村学生上下学周末接送班车。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将“校车安全工程”列入2012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用三年时间,逐步把现有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购置的未达国标的校车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到2012年年底,所有学校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的车辆都要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接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监控平台,加强监管。

    《实施意见》要求所有校车要安装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系统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2012年底前在每台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上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行驶记录仪。对租用营运公司的校车由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其他校车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及时掌握校车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车辆保险、责任书签订、校车登记标识办理、驾驶人、照管人员、运行时间、运行路线、使用性质、服务评价等情况,实现校车安全制度化、户籍化、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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