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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处电子眼监控沈海高速大连段超速现象
2012/2/7 11:47:00   大连新闻网      关键字: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行驶,电子警察,监控系统      浏览量:
沈海高速大连段技术监控系统已开通,大庄高速公路、土羊高速公路和主要省级公路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的监控设备也将投入运行,至此大连市全部公路重要点段都将得到监控。

  记者获悉,沈海高速大连段技术监控系统已开通。目前,沈海高速公路大连段共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20处。

  沈海高速公路大连段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采用高清摄像机视频抓拍技术,主要对大连管段内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在相应车道行驶两种违法行为进行自动取证,违法证据直接录入交通违法信息数据库。凡开通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交警各直属大队、支队中心处罚站、区市县大队、机场大队、海港大队和铁路支队,均可以受理处罚。相关处罚额度为“超过规定时速低于50%的”罚款200元、扣3分;“达到或者超过规定时速50%的”罚款2000元、扣6分;“不按规定在相应车道行驶的”罚款100元。

  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适用于一般程序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或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的,应到违法行为采集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辽宁省内其它城市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高速公路上“达到或者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罚,只能由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受理中心负责受理。

  另外,大庄高速公路、土羊高速公路和主要省级公路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的监控设备投入运行后,大连市全部公路重要点段都将得到监控。

  六成罚单电子警察开的

  大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以来,大连市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建设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即“电子警察”,用于记录和处罚闯红灯、逆行、双黄线调头、超速、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收到良好效果。据统计,交警部门非现场执法的比重,已占全部交通违法处罚数量的60%左右。

  为回应群众期待,体现人性化执法,交警支队经过系统技术不断改造和执法程序不断优化,在市财政、银行等部门配合下,完成了大连市跨区域交叉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系统的测试。凡开通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交警支队的各直属大队(包括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旅顺大队)、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即电子处罚站)、各区市县交警大队,机场、海港交警大队和铁路交警支队均可以异地交叉处理本市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处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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