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本市某论坛发帖子,公开他在河东区一号桥下发现的一处“隐蔽摄录点”。帖子发出后引起网友们的讨论,许多司机也对交管部门的“隐蔽摄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讨论中,大部分市民建议交管部门取消不合理的“隐蔽摄录”,并公布市内电子监控的位置,通过“光明正大”的执法管理促进司机规范行车。
曝光隐蔽摄录点 网友直言很反感
昨天下午,网友“in大米heart”在本市某论坛发帖公布:“河东区一号桥下有隐蔽摄像机。一辆红色夏利,里面有穿警服的交警拿着摄像机经常在那偷拍。”一些网友跟帖表达了各自的观点。网友mncx表示,“虽然自己没看到那辆偷拍的车,但非常反感这种行为,希望有关部门对此进行治理。”
随后,记者与“in大米heart”进行了联系。该网友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他是在1个多月前无意中发现那个隐蔽摄录位置的。“路过河东区一号桥下时,我曾多次看到那辆红色夏利出现在靠近广宁路的一侧,刚开始没太在意。1个月前有一次从那路过,无意中发现有交警在那辆车里摄录。”据“in大米heart”介绍,那辆红色夏利经常关着车窗,但透过车窗可以看到里面的人穿着交警的制服,只从后面的车窗里伸出一个黑色的录像镜头。“以前不是规定禁止隐蔽摄录吗?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说法。”
会引发逆反心理 希望公开摄录点
“in大米heart”在帖子中质疑隐蔽拍摄仍然存在的合法性。“这种隐蔽拍摄难道还被允许吗?不是很早就被禁止了吗?如果确实违反交通法规被罚款了,也没啥好说的,但用得着这样偷偷摸摸地拍摄吗?”该网友还在帖子中提出建议,“交管部门应公开全部摄录点位,光明正大地执法。”
“前几年这种隐蔽摄录还挺多的,每个老司机心里都有一张‘摄录点位图',发现新的摄录点会赶紧跟朋友、亲戚‘通气儿'。”开车10余年的陈先生表示,虽然理解交警执法,但非常反感这种隐蔽拍摄的行为,“隐蔽拍摄可能让一些人产生逆反心理,在没人监管的路段更加严重地违反交通规则。”
“我才拿到驾照,如果开车时突然发现有电子监控,肯定会手忙脚乱。”新手司机白洁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公布电子监控、电子眼的位置,“好让我们新手在有监控的路段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隐蔽摄录不合法 电子眼增至6000处
记者就此事向交管部门进行了咨询,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就已明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交通技术监控必须公开进行,不能隐蔽摄录。本市交管部门也曾公布过本市的111处摄录点位,其中有固定摄录点位,也有流动摄录点位,目的就是让司机对摄录、测速点位的位置一清二楚,从而在驾车过程中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该负责人透露,随着本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为了增大纠违力度,今年本市还会在调研的基础上,在交通事故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较为多发的地区增加摄录点位的密度,在全市设6000处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点位。同时,交管部门也将在全市开展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构筑“以建立配建停车泊位为主、路外停车泊位为辅、占路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停车体系;进一步完善交通指路标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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