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安部等部门强化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2014/6/20 9:23:00 关键字:交通部、公安部,强化,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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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知,指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强调道路旅客及货物运输企业要建设或使用社会化的监控平台,“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必须全部纳入企业监控和政府监管平台。
6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知,指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强调道路旅客及货物运输企业要建设或使用社会化的监控平台,“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必须全部纳入企业监控和政府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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