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炸复合玻璃

本标准规定了防爆炸复合玻璃的定义、安全级别与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安全防范场所使用的防爆炸复合玻璃。

简 介

本标准规定了防爆炸复合玻璃的定义、安全级别与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安全防范场所使用的防爆炸复合玻璃。

  请注意本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的第四章和第五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龙电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文起、庄大建、胡志昂、王金星、夏卫文、黄志平、詹凯、张明罡、杨建军。
  本标准与2006年11月24日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