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金库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储运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融业、保安业、工商业、保险业及类似行业的各种金库门、机要档案室及重要物品保管库使用的门亦可参照。

简 介

本标准规定了金库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储运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融业、保安业、工商业、保险业及类似行业的各种金库门、机要档案室及重要物品保管库使用的门亦可参照。

本标准为了适应市场对金库门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为了规范、提高金融、档案等重要部门所用安全防范产品的服务功能而编写。在标准编写的过程中,非等效采用了美国标准:UL 608 - 88 防盗金库门和组合墙板,UL 768 - 84 机械密码锁,UL 887 - 90定时锁,IL 140 - 93 保险柜和金库门安全重要锁装置和UL 155 - 90 金库门和档案室们防火测试。关于产品级别的划分,各个级别产品的防破坏极限、耐火极限、防破坏试验所使用工具的规定以及门用锁,重锁装置的要求与UL 标准保持了一致。
  关于金库墙体的结构等级,从金库门的安装考虑,本标准对库体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深圳蛇口龙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公安部检测中心(北京、上海)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海润、郝文起、翟树泉、时敏馨、杨含炳、周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