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测流程
产品检测流程检验条件:
一、产品型式检验
1.产品已经批量生产,具有一定量的母本数,由各地公安局技防管理部门负责抽样,抽样数量根据产品的不同形式确定;
2.提供公安技防部门的抽样单(一式三份);
3.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标准号或企业标准;
4.产品使用说明书,详细图纸资料。
二、产品委托检验
1.必须具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产品具备说明书,详细图纸资料;
3.一定数量的样机(电类产品3~5台、其它产品根据产品形式确定)。
三、产品仲裁检验
除具备委托检验的条件外,还须具备法院证明。
四、产品抽查检验
1.由检测中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或公安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前往抽样,检测依据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
2.样品数量根据具体产品确定;
3.具备产品使用说明书,详细图纸资料。
五、安防系统工程检验
1.工程合同;
2.技术方案;
3.图纸资料。
检验流程:
一、产品型式检验
1.受检单位向各省(市)公安厅(局)技防办提出检验申请。
2.各省(市)公安厅(局)技防办进行抽样,抽样后将抽样样品及各省(市)公安厅(局)技防办出具的抽样单一并交至检测中心综合部。
3.受检单位正式填写检验申请表并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目前我们中心允许邮寄产品进行检验,申请单可从网上下载,并且通过电话、传真进行前期联系。
4.检测中心在正式受理后,由综合部负责将任务下达到各检验部。
5.检验员对受试样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检验员编制检验报告,经各检验部审核及中心负责人批准后,盖章并即日起生效。
6.检验报告一式三份,检测中心、受检单位、技防办各持一份(原件)。
7.检验周期一般为20个工作日,若受检单位因业务需要,可向检测中心申请加急业务。
二、产品委托检验
1.受检单位向检测中心综合部提出检验申请,并提供受试样品及相关标准。
2.受检单位正式填写检验申请表并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
3.检测中心在正式受理后,由综合部负责将任务下达到各检验部。
4.检验员依据相关标准对受试样品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检验员编制检验报告,经各检验部审核及中心负责人批准后,盖章并即日起生效。
5.检验报告一式两份,受检单位、检测中心各持一份。
6.检验周期一般20个工作日,若受检单位因业务需要,可向检测中心申请加急业务。
三、国家监督抽查检验
1.公安部科技局质量监督处拟定监督抽查计划、产品项目报国家质监总局;
2. 国家质监总局批准计划,并授权承担检测的质检机构;
3.由检测中心派员到生产企业抽样;
4.中心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5.检验结果报国家质监总局;
6.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四、行业监督抽查
1.公安部科技局质量监督处拟定监督抽查计划、产品项目:
2.授权承担检测的质检机构;
3.由检测中心派员到生产企业抽样;
4.检测中心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5.检验结果报公安部科技局质量监督处;
6.由公安部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检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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