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安全无小事,目前监所的安全事故问题已成为社会舆论的炒作焦点,尤其是监所牢关狱霸的问题、在押人员死伤、脱逃等事故给整个公安队伍在公众中带来了极坏的负面影响。
如何管理好监管民警队伍,提高监管民警的工作责任心;如何监管好在押人员、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确保监所安全已管理者关心的头等大事。安全管理的问题集中暴发有很多原因:内因——主管业务部门的管理、所领导的管理、民警的管理、在押人员的管理、工程建设及设备维护的管理等有所欠缺;外因——舆论导向及信息的透明化、扩大化导致监所安全问题的曝光。
当前问题的出现,我们不应回避问题,应该正视困难,通过现象看本质,进行深刻的反思,与时俱进、与时偕行、集思广义,抛开狭隘的地区主义、门户界限,全面提高监所的安全管理。
我们从监所技防建设者的角度出发,结合实际问题提出如下观点:
一、完善监所技防建设规范
作为行业权威性规范,在项目的报批、项目的建设、项目的验收是监所技防管理者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性文件。随着技防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管理需求不断增加,现有的建设规范已不能满足需要,应该更具体、更细致地完善标准(包括建立设备报废制度)。
比如现行的监所建设方案涉及的12个子系统,已不能满足管理和业务需求。现很多监所在新建和改、扩建技防系统中已根据需求自行增加了许多子系统。如“限高、限低报警”、“电子手铐”、“移动通信屏蔽”、“实时动态巡更”、“音频报警”、“集成应用平台”等。
二、加强技防主管部门的权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原来由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自行建设转换成由公司投标承建,有一些地区掌握着资金分配,对行业管理的淡漠,造成监所技防建设质量的失控。监所技防建设具有非常强的特殊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因此要加大监所技防管理部门的权威性,严格执行项目报批、项目审核、项目验收等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和技防系统的实用性。
三、建立各安防设备使用规范
根据各地区、各所的实际情况,由业务指导科、技术科、所领导联合制定设备使用规范(包括:在押人员报告系统使用规范、应急报警使用规范、巡更系统使用规范、闭路监控使用规范、门禁使用规范、电网使用规范、设备维护规范等),以制度约束行为,确保技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传承基础建设的经验并发扬光大
经过20年的监所技防建设,经过一代一代管理者、建设者的不懈努力,积累了大量的宝贵实践经验,这些宝贵经验对于监所的基础建设具有非常的意义,应通过各类交流平台把这些宝贵经验继承下来并发扬光大。并且大力培养复合型的监所人材,现多数民警懂业务的不懂技防技术,懂技防技术的不懂业务,造成了技防技术不能很好地、有效地为业务、为管理服务,业务不知道如何指导使用技防技术。二者的割裂,既是资源的浪费,更是监管工作难以开拓创新的阻力。
五、利用技防设备有效保护好干警的合法权利
现在监所出现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是局长、分管副局长、所长、副所长、值班干警,在事件的鉴定、处罚过程中往往缺少有利的证据。因此要求技防设备能够采集保存这些有价值的信息(包括:音视频信息、事件信息等),作为事件判定的依据,保护好干警的合法权利,做到责任分清。同时也保护好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
六、大规模技防基础建设向应用管理转变
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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