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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将开展整治爆炸物品专项行动
2006/6/22 9:07:00      本站编辑   关键字:      浏览量:
2006年6月13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多功能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部署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 的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作了现场发言。

    2006年6月13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多功能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部署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 的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作了现场发言。

   

    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表示,中国涉爆涉枪案件事故近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局部地区问题严重、隐患突出,特别是青海化隆和贵州松桃两地非法制贩枪支问题比较突出,虽经多次打击整治,但仍未得到根治。
 

    徐沪用两句话描述了全国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形势:“总体平稳、逐年下降;局部地区问题严重、隐患突出。”他介绍说,自2001年以来,爆炸案件、盗抢爆炸物品案件、爆炸事故、涉枪犯罪案件连续五年年平均降幅分别达到15.2% 、11%、10.4%、13.2%。

    徐沪同时强调,当前部分地区爆炸、涉枪案件和爆炸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中,持刀、寻衅滋事、行凶伤人的问题也非常突出。

    徐沪说,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五方面:

    一是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犯罪活动比较猖獗。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力度,一些非法矿点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爆炸物品,通过非法渠道私自购买爆炸物品,使非法制贩爆炸品活动在社会上有很大的需求,助长了此类犯罪的发生。另外,合法的爆炸物品从生产厂家到使用单位的中间环节过多,层层加价,使爆炸物品价格虚高,也使某些犯罪分子为了牟取暴利,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大肆进行制贩、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枪支管理法》发布后,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更加严格。正规渠道难以买到枪支弹药,一些犯罪分子为了达到犯罪的目的,转而从非法渠道购买枪支弹药,导致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犯罪活动屡禁不绝,特别是青海化隆和贵州松桃两地非法制贩枪支问题比较突出,虽经多次打击整治,但仍未得到根治。

    二是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今年,公安机关加大了整合、关闭非法矿点的工作力度,一些被关闭的小煤矿为逃避有关部门监管,妄图在整治过后重新从事非法生产,将剩余的爆炸物品私下转移藏匿,拒不上交,有的甚至藏在自己家中,危及自身与邻里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这些问题在整合、关闭矿点工作力度较大的地区更为突出。

    三是爆炸物品被盗抢案件时有发生。由于一些涉爆从业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心不强,制度松弛,管理措施不落实,技术防范设施不健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混乱,导致爆炸物品丢失、被盗 、被抢案件时有发生。2005年仅爆炸物品被盗抢案件全国就发生了104起。

    四是因私炒、私藏爆炸物品引发的爆炸事故损失惨重,由于私自制作的非法炸药含有强氧化剂氯酸盐,感度高、稳定性差,极易发生自燃自爆,造成群死群伤。2005年,全国共因私炒炸药引起的自燃自爆事故 已达22起,造成101人死亡,181人受伤。今年以来,发生此类事故9起,造成60人死亡,36人受伤。6月8日,山西省繁峙县砂河镇西沿口村魏秀兵家发生一起此类事故,造成10人死亡,教训极其惨痛。

    五是非法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问题相当突出。一些黑恶势力、不法分子长期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动辄持刀械斗或者暴力抗法,有的一言不和就拔刀相向。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案件5.3万余起,收缴管制刀具16.5万余把,案件数量占妨害公共安全治安案件总数的21.6%。今年一季度,查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案件1.1万余起。

 

                                                    新闻来源: 新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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