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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辆违法难逃电子眼
2006/6/22 10:02:00      本站编辑   关键字:      浏览量:
来自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的消息,目前,北京市在各交通主要道路和路口已经安装了700余套记录交通违法的自动监测器(即“电子眼”),它们能够忠实记录下超速、不按照规定超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违反车道行驶规定、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以及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等10种违法行为。

    700电子警察遍布全市 

    来自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的消息,目前,北京市在各交通主要道路和路口已经安装了700余套记录交通违法的自动监测器(即“电子眼”),它们能够忠实记录下超速、不按照规定超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违反车道行驶规定、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以及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等10种违法行为。

    据介绍,“电子眼”在监测到有车辆的违法行为后,自动对车辆进行拍摄,记录车辆违法的全过程。违法自动监测器会将拍摄的照片自动存储到硬盘中,各交通支队违法自动监测器系统的上端服务器通过定时拨叫路口的监测器,将路口的监测数据取回所属支队,由数据处理人员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登录车辆号牌后,

数据自动传输到公安交通管理局违法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所以,驾驶员可以上网查询自己车辆的违法行为。

    道路限速有规律可循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同方向画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

    据介绍,限速其实有规律可循。二环、三环和四环路,限速在50至80公里/小时;五环路的限速为50至90公里/小时 ;机场高速路最高限速为120公里/小时;京津塘高速路的限速为110公里/小时。

   
电子警察记录四成违法  

    据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科研所介绍,上世纪80年代,北京市从国外购买了首台闯红灯监测设备。但由于该设备使用不便,未进行大规模推广。

    北京市成规模的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始于2000年,逐步开始对闯红灯、超速、闯禁行等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记录。据统计,北京市2004年非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达到92.3万起,其中43.8%为自动监测系统记录。

    到2008年奥运会,五环路内主要路口、路段将全部被违法自动监测设备覆盖,并逐渐向远郊区、高速公路和国道延伸。

    四种方法查询车辆违法信息 :
    1.所属各支队通过车辆档案查询车主电话,通知车主;
    2.到本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3.登录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 www.bjjtgl.gov.cn查询;
    4.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车辆非现场违章:将车牌号发到011661223;驾驶员记分:将档案编号发到011661222。
  
   
为逃避“电子眼”私摘牌照被罚200元扣3分

    本周一上午10时,一辆前挂京G/67730号牌、后面没有牌照的中华牌小客车将冲过路口时,被正在那里执勤的民警当场拦住。据了解,开车的男子名叫周颖,是北京佛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机。周颖毫无掩饰地说:“这种可以随时摘换号牌的牌照架很方便,超速、违法停车等经常会被电子眼摄录下来 ,罚款高 、记分也高。随时摘掉车后面的号牌,电子眼就拍不着了。”周颖因私自摘取车牌照被罚款200元、开车不携带驾驶证罚款100元,总计扣3分,并根据他没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将其车辆暂扣。

 

                                                      新闻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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