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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防协会荣获首批广东省社会组织
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2012/11/26 11:27:00   广东安防协会      关键字:广东安防协会,政府职能转变      浏览量:
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入选《广东省省本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名单。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发出通知(粤民民﹝2012﹞256号),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精神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精神,评定出首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作为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资质依据。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入选《广东省省本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名单。

    广东安防协会作为第一批入选协会,离不开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给予的支持和关爱,更是全体会员能力的结果。协会将继续以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会员为宗旨,办好安防企业之家,为建设“平安广东”、“幸福广东”做出更大贡献。

    《意见》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选择承接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时,应从民政部门公布的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中优先选取。从2013年7月1日起,未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的社会组织,不能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

    按照要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每年确定一次,分批次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官方网站上公布。社会组织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将被取消资质;每批次公布新增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名单,同时公布因未年检、年检不合格或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资质的社会组织名单。被取消资质的社会组织整改期为一年,整改期满后,方可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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