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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意见》 将全方位加强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
2022/10/8 10:40   中国安防行业网      关键字:黑龙江 加强 数字政府 安全保障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加快推进数字技术赋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有关要求,9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加快推进数字技术赋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有关要求,9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求要落实数字政府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切实筑牢数字政府建设安全防线。
  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落实安全制度要求。依法加强数据安全防护,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密码应用管理等制度。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完善相应问责机制,依法加强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构建数字政府统一安全管理平台,为基础设施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以及新技术应用安全提供立体化的安全技术支撑。充分运用主动监测、智能感知、威胁预测等安全技术,强化日常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拓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范围,加强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网络泄密事件预警和发现能力。建立重要节点安全防控运营体系,组建安全技术团队,建立健全安全运营制度,开展常态化安全防护和应急演练,提升数字政府整体安全防护能力。
  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开展政务云安全可控升级改造,打造软硬一体云端协同的信创存算资源体系。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切实提高自主可控水平。积极推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码应用。开展国产软件应用示范,优选国产化的政务信息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推进政务信息系统适配开发、改造与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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