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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人脸识别,别拿客户隐私换便利
2022/3/3 08:47   新华报业网      关键字:人脸识别 别拿 客户 隐私 换便利      浏览量:
日前,南京房地产企业“花千里”因违规使用人脸面部识别系统,非法摄取到访客户人脸信息1132组,被南京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5万元。其抓拍、识别行为未征询客户同意且客户不知情,属违法行为。此前,南京已有多家售楼处接到相关部门电话通知,要求拆除现有人脸识别系统。
  日前,南京房地产企业“花千里”因违规使用人脸面部识别系统,非法摄取到访客户人脸信息1132组,被南京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5万元。其抓拍、识别行为未征询客户同意且客户不知情,属违法行为。此前,南京已有多家售楼处接到相关部门电话通知,要求拆除现有人脸识别系统。
  售楼处的人脸识别系统主要是用来判定客户的。客户一般分为自然到访客户和渠道客户,其中,渠道客户能享受到“团购”优惠,自然到访客户属于“散客”,在优惠折扣方面不如前者。由于房产总价高,只是因为不同渠道购买,差价有可能在几万到几十万不等,这就造成了“内单外挂”“飞单”等。为了防止此类现象,很多售楼处违规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帮助售楼处锁定身份,避免出现销售顾问和中介扯皮等麻烦出现。这一功能十分强大,就算戴口罩,也已无法防止被识别了——摄像头可以通过人眼虹膜识别,这也正是此前多地出现“戴头盔看房”等新闻的原因。
  这样的考虑,其初衷似乎并无不妥,因为房产销售高度依赖中介,技术判客确实有利于合理分配佣金、避免纠纷。但问题是,售楼处在未明示客户的前提下,滥用人脸识别系统,涉嫌侵犯客户隐私,属于非法收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已明确了人脸特征等敏感数据受法律保护。《网络安全法》《民法典》中也有类似规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公众担忧个人面部等生物特征被非法使用绝不是矫情。有关专家也认为,信息被房地产商获得以后有可能会被二次转卖,甚至被非法分子利用,这个危险程度是非常高的。举个例子,人脸识别已经被广泛运用到账号登录、购买支付等领域,如果面部信息遭非法利用,容易造成更多的信息泄露、财产损失。此前的多起案件中,就有犯罪嫌疑人利用“AI换脸技术”非法获取公民照片,进行预处理后通过“照片活化”软件生成动态视频,骗过人脸核验机制,以此获取非法利益。由此可见,这类危害、隐患不容小觑。尤其是,面部、指纹等生理特征,基本是终身不可变的,一旦遭泄露、转卖,应对起来会更加麻烦。
  理论上,被偷拍者可以以侵犯肖像权、个人信息等,要求停止侵权等,但在实践中很难做到,抛开诉讼成本高昂不谈,维权取证也相当困难,因为普通公众是很难取得偷拍证据的,这就使得公众在面对无感识别时,面临维权难的问题。从这个角度上讲,监管部门加大力度、及时出手,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违法商家采取罚款措施,有利于遏制滥用人脸识别信息现象,降低技术滥用风险,是防止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关键一环。售楼处是公开场所,查处滥用面部识别现象并不存在技术难度,相信只要加大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渠道,滥用人脸识别之风一定会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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