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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赋能规范执法 全方位完善执法场所建设
2020/8/13 10:05   中国警察网      关键字:天津科 规范执法 执法场所      浏览量:
天津市公安局在深入总结前期实践成果、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将前期运行的执法信息综合应用和管理平台升级改造为警智执法办案平台,统一110警情录入入口,设置23个报警点,自动发送执法关键环节预警提示和报警督办,完成法律文书生成、智能推送法条、智能信息检索等功能模块的开发、导入,并打破各种信息壁垒,对接18个系统数据信息,做到信息共享规范、功能扩展灵活、数据使用便捷、办案引导智能。
  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
  全市发案始终保持低位,现行命案、枪案连续5年100%破获;
  2016年以来有14个单位先后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
  近年来,天津市公安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始终把法治公安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执法理念教育、执法主体建设、执法运行管理、执法机制创新、执法权力监督等方面,有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为各项公安工作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系统化统筹推进,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2019年,天津率先完成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地方立法工作。”天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近年来天津市公安局积极推进立法建设的重要成果,更是系统化统筹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体现。
  据了解,天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意见和天津市实施意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指挥、协调、督办。
  “我们一共确定了8大类26大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全部实行项目化推进落实。”天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公安局坚持每月召开局务会听取全局执法监督管理情况汇报,对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形成全局上下共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在健全公安执法制度体系方面,天津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快速办理行政案件指导意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一批行政执法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层级管辖、刑事案件“两统一”等一批刑事执法制度和严肃执法纪律“十个严禁”等多项执法管理制度,会同市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刑法部分罪名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编纂了执法实务手册和公安机关常见执法活动操作指引,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健全人权保障方面,天津公安制定《天津市公安局办理刑事案件预防和排除非法证据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的指导意见》,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群众上门报案时,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天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不按规定受立案、推诿扯皮的一律追责。
  高质量推动规范执法必须深入推进执法公开。2017年11月,天津市开始实施生效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制度,至今已向社会公开处罚决定书1.7万余件。目前,天津公安行政处罚案件电子数据已全部推送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坚持全方位完善执法场所建设,夯实规范执法基础
  “目前,全市16个属地公安机关已有9个完成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基础建设任务,并严格实行办案区‘四个一律’等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天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推进执法规范化过程中,天津公安机关全方位加强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2018年4月,天津市公安局建成省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中心,并配套建设执法办案中心、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案卷管理中心。在全面实现办理案件进办案区的基础上,天津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集中、规范、一站式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
  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天津市公安局积极推动市政法五部门共同会签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实施意见,并制定了《天津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分离机制,严格执行刑事案件涉案物品随案移交制度,积极推进基层办案单位涉案物品保管室和分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智能化建设,并与市委政法委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做到涉案财物管理全过程信息化监督。
  如何构建市局、分局、基层所队三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天津公安机关进行了有益探索。
  他们以市局执法管理中心为龙头、分局执法管理中心为框架、基层所队办案区为基础搭建三级联动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了硬件建设标准、案件办理流程、办案环节管理、合成作战保障“四个统一”。
  目前,天津市公安局在全局基层办案单位设置224名专职法制员、914名兼职法制员,他们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职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动监督端口前移。
  科技赋能规范执法,全面提升执法主体能力
  推进执法规范化必须不断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
  天津市公安局在深入总结前期实践成果、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将前期运行的执法信息综合应用和管理平台升级改造为警智执法办案平台,统一110警情录入入口,设置23个报警点,自动发送执法关键环节预警提示和报警督办,完成法律文书生成、智能推送法条、智能信息检索等功能模块的开发、导入,并打破各种信息壁垒,对接18个系统数据信息,做到信息共享规范、功能扩展灵活、数据使用便捷、办案引导智能。
  他们围绕人、案、物、场、卷等执法要素,以执法办案为主线,将各警种的专项系统关联起来,构建证据链可视化关系图谱,实现案件证据的有效指引和审查判断,切实以信息化建设助推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天津市公安局开通移动版警智通APP,实现移动式案件审批、案件基本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制作,切实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
  “公安交警智能执法监督系统被评为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天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一分规划,九分落实。
  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是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一环。
  天津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公安部“四个必训”要求,将执法培训作为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的重要内容,常态化举办全局基层执法能力比武活动,大力选树基层执法标兵和能手;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没有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办案,将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纳入公安法制人才库,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职。
  此外,天津公安机关录制规范执法教学和专题培训讲座视频,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和常用执法依据一并嵌入警务通APP模块,方便民警随时随地进行查询、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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