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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人工测算 实时分析智能系统让“案-件比”精准管理
2020/6/16 09:32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键字:人工 实时分析 智能系统      浏览量:
今年初,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案-件比”成为检察机关的热词。“目前,‘案-件比’的计算有同时段测算和跟踪测算两种方法。同时段测算法由于同一时段的‘案’和‘件’并不对应,基层院在案件管理中不能直接运用测算结果。跟踪测算法的技术还不完善,主要是靠人工测算,费时费力,使管理决策缺乏时效性。”杨勇介绍说。
  6月10日一上班,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朱艳打开专线网上的“案-件比”实时分析智能系统,看到今年以来该院平均的“案-件比”数据为1∶1.08,她的为1∶1.09,位列该院第22名。
  “每天登录实时分析系统后,我的‘案-件比’情况清晰呈现出来,而且还能看到在全院的排名,同样都是办案,如果一直处于落后状态,自己也会感觉难为情的,无形中促使我加快办案节奏。”朱艳说。
  “我们自行研发的这个系统现在已成为案件管理和绩效考核的抓手,落实到了每一个案件、每一名检察官。”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勇对这个今年3月上线的“神器”评价颇高,仅仅三个多月,该院的“案-件比”降低了不少,正得以不断优化。
  实时呈现“案-件比”动态
  今年初,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案-件比”成为检察机关的热词。“目前,‘案-件比’的计算有同时段测算和跟踪测算两种方法。同时段测算法由于同一时段的‘案’和‘件’并不对应,基层院在案件管理中不能直接运用测算结果。跟踪测算法的技术还不完善,主要是靠人工测算,费时费力,使管理决策缺乏时效性。”杨勇介绍说。
  为了精准掌握全院、每个部门、每个办案检察官甚至每个案的“案-件比”情况,张家港市检察院从2019年12月起,每月都实行人工手动跟踪测算,把测算结果反映到承办人和案件上。经过一段时间的测算发现,实时跟踪测算与同时段测算的结果有差距,基层管理运用实时跟踪测算的结果才能实现精准管理。该院逐渐摸索出了测算的规律,并专门开发了“案-件比”实时分析系统,解决了跟踪测算的技术难题,实现对案件、对办案检察官的精准管理。
  该系统主要从罪名、办案程序、办案部门、办案检察官个人四个维度展现分析结果。以2020年6月12日为例,放火罪、抢劫罪、赌博罪“案-件比”最高,达到了1∶3,敲诈勒索罪“案-件比”达到了1∶2.5;普通程序“案-件比”为1∶1.5,简易程序“案-件比”为1∶1.16,速裁程序“案-件比”为1∶1;第一检察部1∶1.09,第二检察部1∶1.38,其他部门均为1∶1;检察官平均“案-件比”为1∶1.08,超过平均比值的有10人。杨勇告诉记者,业务部门和检察官看到这组数据后,都会去分析、反思、改进,努力“求极致”。
  通过数据分析还可以看出产生“件”的节点,一次延长、二次延长、一次退查是导致数据升高的主要原因,部门负责人可以有针对性地在办案节点加强管理。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寇建坤根据案管部门提供的送案信息发现,承办检察官准备将黄某口罩诈骗案退回补充侦查,主要原因是黄某辩解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称已经联系到货源,是因为市场价格高而没有代购成功。
  寇建坤看了案件材料后,建议承办检察官先不要轻易退回,看从扣押的犯罪嫌疑人手机中能不能提取到相关信息,后来承办检察官联系技术部门完善了证据体系,从聊天记录里调取到的信息显示,黄某并没有联系到买家,而是将货款挥霍。后来该案件顺利起诉到法院,避免了一个新的“件”数产生。
  小系统背后是办案机制建设的支撑
  “这个系统为案件管理提供了精确抓手,但要优化‘案-件比’,还需要办案机制的支撑。我们通过繁简分流、在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提前介入侦查等三项机制,来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长邓根保介绍说。
  该院每年公诉案件约2000件,其中盗窃、危险驾驶等简单案件约占总案件量的65%。为控制这部分案件的“案-件比”,该院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比如徐某盗窃案中,徐某路过张家港市某会所门口,翻包窃得现金2000余元,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检察官迅速启动快速办理机制,从侦查到判决仅用7天时间。
  为了配合繁简分流机制,该院在公安执法办案中心设置了派驻检察室、法院派驻速裁法庭、司法局派驻值班律师,三家派驻单位建立起“一站式”简案快办平台,专门办理速裁案件,让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简单案件驶入快车道。经过努力,目前65%的简单案件的“案-件比”全部达到了1∶1。
  派驻检察室还承担着另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把疑难问题解决在诉前阶段,保证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质量,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的证据规范意识,真正发挥出引导侦查作用,降低在后环节产生的“件”数。今年初,该院办理了一起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寻衅滋事案,张某不服疫情防控管理,与过往群众发生争执,致被害人意外身亡。案件影响较大,在认定死亡原因上比较复杂。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后,列明详细的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对关键证人及时补充证据,使案件材料更加扎实。由于前期工作到位,该案顺利移送审查起诉、快速判决,被告人服判,该案的“案-件比”为1∶1。
  把责任压得更实
  上级考核指标压力主要在基层院的领导班子,只有把这些指标落到每个部门、每名检察官、每个案件,指标才能发挥出最大价值。张家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建新对此体会很深,他说:“每次看到考核指标数据都比较紧张,但这些数字也只是呈现结果,我们希望找到一个动态管理的方法,把指标压力再往下传导,变事后评价为动态管理。”
  实时分析智能系统就实现了动态管理。系统有在办案件分析、办结案件分析、选择不同时间段分析等功能,每天自动更新数据,检察官不仅能看到自己的指标情况,还能实时看到全院每个人的情况,无形中营造了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有了这样一个抓手,落实上级指标不再感到头疼,每月在市院通报数据前就已经做到了心中有数。各部门平时通过每周晨会分析具体原因,看看本周新产生的“件”数在哪个环节,还有没有优化的空间。“当然,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我们允许疑难复杂案件存在一定的‘案-件比’,实事求是运用‘案-件比’指标来抓业务管理。”马建新说。
  有了检察官的日常动态数据后,业绩评价也就有了依据。“作为人事管理部门,我们也在按照上级要求,不再以年底数据论英雄,而是把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通过这个系统抓取到的日常指标,可以看出办案检察官的责任心,也能看出每个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检察官对考评结果也是心服口服。”该院政治部主任王友艳说。
  “案-件比”像一个指挥棒,带来了办案理念和办案方式的转变,也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该院办理的李某危险驾驶案4日内就诉到了法院,李某“对判决结果认同”,认为快速办案好,“省得这个事长时间拖着,影响工作和生活”。
  “办案求极致、过得硬!”全国人大代表、张家港市永联村党委书记吴惠芳在了解这款办案“神器”后为张家港市检察院点赞,认为这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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