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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发布 8月起实施
2020/5/29 16:25   佛山日报      关键字:佛山市 停车场 管理办法      浏览量:
近年来,佛山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321万辆,其中汽车约276万辆,千人拥车量位居全国前列。目前,全市停车泊位约130万个,且泊位年增量跟不上汽车年增量,导致“停车难”。
  5月29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对佛山市人民政府最新发布的《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进行解读,8月1日起,佛山市停车场将执行新的管理规定。
  近年来,佛山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321万辆,其中汽车约276万辆,千人拥车量位居全国前列。目前,全市停车泊位约130万个,且泊位年增量跟不上汽车年增量,导致“停车难”。
  今年5月,佛山正式印发《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提出新的发展目标。
  差别化收费
  中心区域高于其他区域
  即将实施的《办法》明确了停车场的定义与分类,要求我市所有停车场必须有管理者管理,并且将停车场分为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三大类,确保停车场处于有效管理状态。
  据市交通运输局统计,截至今年5月,全市路内停车泊位12.4万个,已经实施收费的3.1万个,存在大量的道路停车泊位未实施收费。这种现象不利于提升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也不符合道路公共资源应当公平使用的原则。
  针对这一难题,《办法》明确了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办法》提出,车辆停放服务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应当区分停车场所在位置和停车时段,按照中心区域高于其他区域、路内高于路外、繁忙路段高于一般路段、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禅城、南海、顺德、高明四个区均已推出收费标准,三水区也即将推出。从禅城区来看,路内停车实行分档累进收费方式,划分一、二、三类路段进行收费。一类路段工作日收费时段(7:30~20:00)日间路内停车收费为首小时10元,最高限价60元;二类路段收费为首小时8元,最高限价40元;三类路段按次收费,8元/次。
  道路停车
  主干道快速路逐步取消泊位
  除了收费政策,道路停车泊位管理也备受市民关注。《办法》提出,制定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和编码规则,严格控制道路停车泊位总量。
  “《办法》还明确了禁设道路停车泊位的条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科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人行道、城市快速路主道、主干道等区域,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后其周边200米范围内逐步取消路边泊位。
  对于医院、学校、交通客运换乘场站等客流集中且停车位不足的区域,周边道路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设置短时免费的临停快走区域,方便市民使用。
  智能化管理
  停车将实现ETC收费
  司机开车出入停车场时,无需停车即可支付费用,这种快捷收费方式将成为现实。在智能化管理方面,《办法》提出,鼓励我市实行电子收费的停车场,兼容ETC等不停车电子收费技术。
  这意味着,市民在进出停车场时,可以选择ETC、微信和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据市交通运输局统计,全市约有40个停车场实现了ETC收费。
  “智能化管理还体现在大数据的运用。未来,车主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到空余车位和导航信息。”该负责人补充说,《办法》明确了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全市统一的智能停车技术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系统。停车场经营者必须按照要求安装符合标准的硬件设备,将停车场基本信息、实时动态数据上传至该系统。
  《办法》还要求,开展停车场管理者诚信评价、车辆停放诚信评价,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对经营者和车辆停放行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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