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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通告不得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2019/1/16 10:13   工信部      关键字:工信部,通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      浏览量:
《通告》指出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已于2014年由国务院明令取消,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继续实施。存在上述问题的应立即纠正,确保国务院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1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信部信软函﹝2018﹞507号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通告》指出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已于2014年由国务院明令取消,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继续实施。存在上述问题的应立即纠正,确保国务院的“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到位。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为了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必须经过信息产业部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的一种认证,以评定企业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企业只有通过认证机构的认证,才能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2014年1月28《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6项,取消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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