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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考考卷交接须有视频监控
2013/6/3 13:38:00   中国安防行业网      关键字:教育部,高考考卷,视频监控      浏览量: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备用试卷启用规定,备用试卷启用须考点主考、副主考在视频监控下启封并签字记录。考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回收、清点。自命题省份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命题安全和试题质量。

    从教育部网站了解到,5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组考、评卷等关键环节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规范操作。要加强对涉密场所及人员的管理和监控,切实做到试卷流转过程中始终实行双岗或多岗监督,试卷交接实现在视频监控范围内的无缝化对接。任何情况下试卷和考生答卷不得在考点过夜存放,在考试当天的中午确需在考点存放、保管的,需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考点必须设立保管场所并安排包括公安(武警)和县级(或以上)考试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在内的人员值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备用试卷启用规定,备用试卷启用须考点主考、副主考在视频监控下启封并签字记录。考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回收、清点。自命题省份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命题安全和试题质量。

    《通知》强调要加强部门配合,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三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考试公平和考场秩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健全网络有害信息监控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安排专人(不少于2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对互联网高考有害信息的监控,对发现的网络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置,并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同时,要做好考点周边、考生集中食宿地的安全保卫以及卫生防疫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警示案例、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和安全保密规定、考务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等考务业务培训。切实增强考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考务业务管理水平和防范、识别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能力。做到全员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逐级、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每个岗位的考试安全工作要求和任务目标。要进一步明确重点岗位的职责,采取一岗多控、人技联防等办法,监督工作执行情况。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保密、公安等部门制定高考安全保密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考试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盲点和死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增加省派考务巡视员和考务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提前进驻考风考纪薄弱地区,监督、检查和指导当地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改善考风考纪。各地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做好应对考试期间发生地震、洪涝、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以及疫病传播等情况的准备工作,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各省级考试机构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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