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行业网

首页 > 政府新闻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2013/3/27 9:24:00   广西政府法制网      关键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浏览量: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认,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对相关装置和设施设备进行监控。

    3月22日,广西区法制办公室南宁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新闻发布会。广西区法制办副主任潘东就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和《办法》规范的问题作了说明,广西区安委办副主任、广西区安监局副局长陈家良就贯彻实施《办法》发表了讲话,中央或有关单位驻桂媒体和本自治区主要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

    《办法》已于2013年1月16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3年1月31日自治区主席马飚签署第85号政府令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据广西区法制办副主任潘东介绍,新《办法》将原《办法》七章共六十条修订为七章共三十六条,分总则,生产、储存安全,使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主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的几个热点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及其责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必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办法》从地方政府、政府部门、企业三个方面分别予以规定:如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办法》规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规划建设。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必须从源头抓起,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规划建设。《办法》根据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规划建设的管理需要,作了几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的原则,广西去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危险化学品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相关工作;二是明确化工园区选址必须符合行业规划和布局以及国家标准要求,化工园区(集中区)基础建设应当满足防灾、消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等要求;三是明确化工园区(集中区)管理机构负责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化工园区(集中区)在投入使用后,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实践证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几项制度:一是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采用科学风险评估方法,全面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经排查发现重大隐患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安排治理资金,明确治理责任,限期整改,并报告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二是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认,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对相关装置和设施设备进行监控。三是作业管理制度。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岗位,应当确定专人操作。四是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制度。使用危险化学品并且储存数量达到国家标准规定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使用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结果、安全监控措施、安全责任人等情况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是健全了危险化学品的集中交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分散经营交易,管理难度大,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应当推行集中交易管理。但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目前还不能全面推行,只能逐步推行。因此,《办法》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推行集中交易。经营剧毒化学品(剧毒农药除外),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燃气体、有毒气体、自燃液体、自燃固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等危险化学品(不含运输工具加油站)的,应当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经营。

相关专题: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