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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统一采集指纹 身份证查验范围扩大
2011/10/31 17:13:00   中国警察网      关键字:身份证查验,二代证,采集方式,指纹采集      浏览量:
2013年停用一代身份证,同时二代身份证将进行指纹采集,扩大身份证查验范围,尽快为建立诚信体系提供支撑。

  10月29日上午,为期5天半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幕。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臧铁伟、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黄双全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关于身份证的停用

  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一代身份证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黄双全介绍,自2004年居民身份证法颁布实施以来,公安部组织开展了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到2010年末,全国已经有10.4亿人领取了二代身份证。由于受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一代证的防伪性能相对较差,容易被伪造。为充分发挥二代证管理效能和社会效能,修改后的居民身分证法规定,“依照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按照规定,所有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居民身份证都需要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关于指纹采集

  为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支撑

  黄双全说:“现在全国2亿多流动人口,要集中回去登记指纹信息确实有很大的难度,将会造成工作和生活上的困扰,所以这次没有采取集中登记指纹的做法,而是逐步实现。”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身份证当中登记指纹信息,不采取集中、大规模的统一采集方式。黄双全说,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登记指纹信息主要是通过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时逐步实现。

  此外,“在居民身份证当中登记的指纹信息,是数字化特征点,不能还原为图像,这样能够保护公民的指纹信息安全。”

  公民为确保自身的利益,防止给不法人员仿冒身份证提供可乘之机,如果需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来换领新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公安部门将会主动提供服务,及时予以办理。

  诚信体系建设中很关键的一条就是要确认公民的真实身份,从事社会活动时要使用真实的身份,不能冒用别人的身份。据黄双全介绍,身份证增加指纹信息,特别是今后随着整个人口信息系统发展,将为社会诚信体系提供支撑。

  关于身份证查验范围

  查验范围扩大不会导致滥用查验权利

  关于身份证查验的问题,黄双全介绍,近年来,从基层的执法实践来看,此前规定的查验范围比较窄,难以适应当前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因此新修订的法律规定,要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根据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民的义务,但是总的目的还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最终目的是要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是保障每个公民的安全。

  黄双全介绍,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执法水平在不断提高,所以说进一步增加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不会导致查验权利的滥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臧铁伟认为,规定警察在上述场所依照职权依法可以查验有关人员的身份,有利于防范、及时发现、处置发生在这些场所的突发事件,有利于维护绝大多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加了查验的情形,可能会给个别的公民造成不便,但是对绝大多数的公民来讲,他在这些场所的安全系数提高了。”

  关于身份证重号

  已有160多万群众的重号问题得到解决

  我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所限,当时采取的更多的是手工操作的方式,工作量比较大。有一些地方动员了不少社会力量参与编号,管理上不够规范,产生了不少的重号,给群众造成了不便。

  据黄双全介绍,从2010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主动登门道歉,主动承担责任,主动跟进服务,积极开展重号纠正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到目前为止,160多万群众的重号问题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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