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下发重要文件整顿认证市场
2008/5/4 10:37      本站编辑   关键字:认证      浏览量: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深化认证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深化认证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认证监管执法工作,加大对认证市场的整顿力度。并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要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对企业认证全过程监管。从以下具体措施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是建立获证企业分类管理机制。对在日常认证监管执法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要加强监管力度和频次,对社会信誉和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生产条件良好、产品质量稳定、诚实守信的企业要减少监督和巡查频次。二是建立认证结果国家监督抽查机制。确定抽查获证企业和产品的比例和数量,重点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机构执行认证认可法律法规情况、管理体系正常运转情况、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认证产品质量把关情况、认证变更情况等。三是建立获证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依法查处的重大违法企业上报国家认监委,并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对外公布。四是建立获证企业的巡查制度。各级质检部门根据企业规模、信用等级、质量状况等确定巡查频次。特别是对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巡查的重点包括检查企业的准入条件、生产环境、生产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质量安全规定的情况。对巡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质量问题的,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同时抄送相关认证机构。

    此次认监委下发相关指导意见重点在于规范认证活动,切实维护认证市场的良好秩序。而对于监管成效,《意见》还规定自2008年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完成辖区内属于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建立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出厂销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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