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际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合理布局海缆登陆站,积极参与北美、欧洲、亚太等方向的海缆建设,大力扩充主要国际方向的通道容量,持续扩容我国互联网出口带宽,保障国际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充分利用现有合作机制,增加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跨境陆地光缆系统。结合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加大北美、欧洲、亚太等热点地区POP点的部署,逐步增加非洲和南美等地区POP点的数量。适时在西部地区增设区域性国际业务出入口,建设国际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家战略引导
推动出台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进行国家宽带发展顶层设计,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加强组织实施。推动形成跨行业的宽带发展统筹机制,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电力配套等方面加强对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二)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综合利用各项财税、金融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源加大对宽带网络建设、技术研发、应用创新等领域的投入。推动设立宽带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扩大普遍服务政策实施范围和服务内容,促进西部地区、广大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及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展。
(三)优化宽带市场发展环境
继续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创新共建共享合作模式,完善共建共享评估和考核办法。严格网间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宽带网络运行质量监测体系。优化我国互联网网间结构,建立网间扩容的长效机制,完善互联网互联互通结算办法。
(四)规范驻地网建设
加快出台《宽带光纤接入工程设计规范》和《宽带光纤接入工程验收规范》。修订完善驻地网建设标准,并在建设施工的各个环节强化执行,以适应FTTH部署的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的建设,维护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七、规划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政府和企业分工协同、相互配合的基本原则。各地区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各电信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需与本规划做好衔接工作。各地方、各企业在落实本规划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送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目标和任务,优化政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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