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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2/4/9 10:46:00   福建省教育厅      关键字:学校安保,治安治理      浏览量:
2012年,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和省综治委有关学校及周边综治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福建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以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及周边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深化“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环境。

      闽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12〕1号

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2012年福建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履职,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2012年福建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和省综治委有关学校及周边综治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福建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以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及周边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深化“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环境。

    一、强化源头治理,有效化解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

    1、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综治委《关于深化“排查整治突出问题、服务保障跨越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综治部门协调,职能部门协作的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和就地化解的长效机制,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完善乡镇(街道)每周、县(市、区)每半月、设区市每月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强化地区排查与系统排查、校内排查与校外排查、网上排查与网下排查相结合的滚动排查措施,跟进化解措施,坚持边排查,边解决矛盾和问题,及时掌握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底数,集中排查化解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问题。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加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反映学生诉求,把握国际局势和社会热点对学生的影响,适时适度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加强学校课堂、研讨会、讲坛、讲座以及校园网,校报、校刊等出版物的管理。完善民族学校、民族班学生的教育管理机制,关心解决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就业等问题。

    2、强化突出治安稳定问题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民办学校、城乡结合部学校、寄宿制学校内部及周边的治安隐患和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矛盾积怨引发校园暴力、打架斗殴问题。全面掌握学校及周边各类突出矛盾和安全隐患,综合施策、妥善化解、及时处置涉及校地之间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违规经营、涉法涉诉等方面的各种矛盾,及时处置学生校内外溺水、交通事故、自杀等非正常死亡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对可能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互联网“虚拟社会”、有复杂宗教背景的重点高危人员排查管控,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防止校外人员因利益诉求等因素聚集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有效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通过互联网煽动非法聚集的图谋,有效遏制境外宗教势力、非法宗教组织向学校的渗透活动。春、秋季开学前,各级学校及周边综治办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市容、交通、文化等环境排查整治。认真贯彻《福建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经常性地对食堂、操场、礼堂、学生宿舍、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完善技防设施日常使用维护制度,加强技防设施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障技防设施正常运行。

    二、坚持打防管控,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

    3、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及交通安全精细化管理。及时分析学校及周边治安形势,掌握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明确治安混乱区域、部位及导致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完善各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问题,坚决打击涉校涉生的各种刑事治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的传销组织活动,严厉打击教唆、引诱、胁迫在校学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有效防止在校学生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开展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持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和“护卫天使行动”,建立上下学时段警校共同护校机制,坚持日常管理与突击整治相结合,依法整治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校车和学生接送车的交通安全管理,推进“校车安全工程”实施,严厉打击“黑校车”和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特别是青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的治安防控。推动工读学校建设步伐,发挥工读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作用。

    4、加强学校周边秩序及经营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各类无证经营活动和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严厉查处传销及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大学生现象;对乱摆摊设点反复性较大的学校门口要落实专人固守制度,及时制止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依法取缔无证设摊等违法行为。加大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学校周边经营户掺杂使假、骗买骗卖及出售变质食品和销售不合格学生用品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校园周边音像和游艺娱乐市场,针对季节特点和文化市场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整治和中小学生寒暑假期间的文化市场整治,开展网络文化、文化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5、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重点场所监管。重点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经营的网吧、游戏厅、歌厅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工作。继续深化网吧分级监管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和巡查,发挥网吧及游戏机监管平台和社会监督志愿者的作用,完善网吧和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信息抄告制度,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照经营网吧及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以各种名义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的“黑网吧”。开展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信息整治,依法查处从事违规经营活动的互联网企业。

    三、注重载体运作,努力提升“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水平

    6、强化平安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把“平安先行学校”创建纳入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平安先行县(市、区)”、“平安先行单位”创建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将“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实效作为评选精神文明和党建先进单位的必要条件。各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评定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推动平安创建深入开展。年内,中小学校平安先行创建率要达70%,高校平安先行创建率要达70%。

    7、强化平安创建安防体系建设。继续推进警校联防共建工作,建立校区派出所治安联络员制度,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纳入辖区派出所日常重点工作范畴。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全维稳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干部。建立健全校园保安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基础知识、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校园保安监督检查。完善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验室、校车以及校园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安全管理。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信息化建设,在建设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过程中,把学校周边纳入“城市监控报警工程”的重点建设范围;制订高校校园安全技防建设标准,推动高校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和报警系统建设,把学校周边治安技防系统纳入各地基层综治维稳中心统一管理和协调指挥,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信息员队伍工作网络。不断加大学校治安防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条件。

    四、深化安全法制教育,营造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良好氛围

    8、深化学生法制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教育规划要求,认真编制学校法制安全教育校本教材,开设法制安全教育课,并将其纳入课程计划,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融入安全法制教育内容。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周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学校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突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游泳安全、心理健康、自我防护等专题安全防范教育。推动各级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成员单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律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家长的公共安全和法制意识,各级动员家长支持和参与学校安全法制教育。

    9、扎实开展应急避险演练。进一步完善学校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防险避灾、重大疫情等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应急避险演练,保证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活动;要全面开展针对性的突发性事件急救自救知识和技能教育,定期开展全校性消防、抗灾、防毒、生存自救等演练演习,让全体师生熟悉疏散线路,做到遇事不乱、应对有序、处理得当。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责任

    10、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综治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对接各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组建设,进一步明确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强化领导小组(专项组)办公室自身建设,解决办事机构的人员配备、办公条件改善、专项工作经费等问题,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小组在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中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

    11、强化学校及周边综治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建设情况、教育部门牵头统筹情况、成员发挥作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各级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交流工作情况。按照建立健全科学的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将稳定形势研判、风险评估、师生满意度等要素纳入考核,增强考核工作的实效性;建立并完善学校及周边综治维稳工作实绩档案,将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成员单位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工作不到位造成校园及周边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12、开展经验交流和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综治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调查研究,及时把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趋势,研究解决影响齐抓共管机制的突出问题。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探索和完善各部门工作衔接、职能互补、措施联动的工作模式,召开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单位创造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表彰一批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法制副校长、优秀法制辅导员、优秀保卫干部、优秀保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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