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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牌违法逃避电子警察监控几点思考
2009/6/26 11:35:00   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台       关键字:电子警察      浏览量:
近年来,随着我市 “电子警察”的建成并投入使用,使相应路口(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于24小时监控之下,对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改善交通秩序,减少事故隐患,减少交通民警与交通违法者在纠违过程中的正面冲突发挥了积极作用。“电子警察”已逐渐被广大交通参与者所普遍接受和认可。

    近年来,随着我市 “电子警察”的建成并投入使用,使相应路口(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于24小时监控之下,对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改善交通秩序,减少事故隐患,减少交通民警与交通违法者在纠违过程中的正面冲突发挥了积极作用。“电子警察”已逐渐被广大交通参与者所普遍接受和认可。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驾驶员和车主,利用牌照违法规避“电子警察”对其交通违法行为的识别,以逃避交警部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一、涉牌违法规避“电子警察”监控的现状

    根据我市对“电子警察” 捕获的非现场违法记录看,利用涉牌违法规避“电子警察”监控的主要形式有:

    (一)遮挡机动车号牌。有的在机动车号牌的固定螺母上拴上红布条,车辆行驶时,红布条随风飘荡遮挡了车牌;有的在前后牌照位置贴上“百年好合”、“花好月圆”(结婚车队临时粘贴除外)等条幅;有的用光碟或反光板嵌在号牌上,使“电子警察”因强烈反光而无法拍清号牌;还有的干脆用绸、布等材料将前后牌照全部包蒙起来。

    (二)污损机动车号牌。用机油、污泥(和水)、不干胶胶水等污损号牌。机油、污水、胶水等物质非常容易沾染尘土,车辆行驶中扬起的灰尘被涂抹在号牌上的机油等物吸附,号牌表面上的字母、数字变得模糊不清,从而使电子无法准确识别号牌;有的洗车时故意不洗车辆号牌及其周边,以达到蒙骗“电子警察”的“双眼”的目的。

    (三)不按规定安装或者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一是将号牌倒转过来安装在机动车上,意图干扰电子警察;二是新车购置后,不按规定申领号牌,而较长时间使用临时移动证在道路上行驶;三是牌照失窃或丢失后,不及时办理补牌手续;四是干脆将后牌拆下。

    (四)变造、伪造及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在字母、数字上做手脚,用油漆、不干胶、双面胶、白纸等进行粘贴,以实现“E”、“F”、“P”、“B”、“O”、“8”、“0”、“Q”等等字母、数字的互变;利用街头小广告编造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

    二、涉牌违法规避“电子警察”监控的主要危害

    从表面上看,以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或者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方式规避“电子警察”监控的行为,只是为了躲避“电子警察”,逃避公安交通部门对其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但其危害性远不以此:

    (一)交通违法行为被放纵。以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或者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在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一方面电子警察在捕获后难于识别,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在后期也无法制作交通违法通知书,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车主,使这些驾驶员、机动车所有人逃避公安交通部门对其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从而放纵了这部分驾驶员、车主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交通管理秩序被扰乱。一方面,以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或者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在一定程度上能蒙蔽了“电子警察”这双眼睛,使这些车辆驾驶员、车主可以毫无顾忌、肆无忌惮地飙车超速、闯红灯、违法变更车道、违法停车,严重地妨碍了正常交通秩序。另一方面,使用套牌、假牌,严重地侵犯了被套用、被伪造车辆所有人的利益,进而扰乱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管理的正常秩序。

   (三)交通肇事逃逸难侦破。以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或者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一旦发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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