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型智慧城市要推进长效运营
2022/12/26 09:53   河北日报      关键字:建设 智慧城市 推进 长效运营      浏览量:
当前,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在国家政策引导、各部门协同推进和各地方持续创新的推动下,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城市大脑”、数据资产登记等一批特色亮点和创新应用,在部分领域为全球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中国方案。
  当前,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在国家政策引导、各部门协同推进和各地方持续创新的推动下,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城市大脑”、数据资产登记等一批特色亮点和创新应用,在部分领域为全球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中国方案。
  发展方式由单打独斗向协同推进转变。2014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成立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25个部委组成的“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开始协同指导地方智慧城市建设,共同研究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并于2017年和2019年开展了全国新型智慧城市评价。
  服务效果由尽力而为向无微不至转变。各部门各地方在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通过政府角色转变、服务方式优化,实现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治理模式由单向管理向协同治理转变。新型智慧城市在解决城市治理问题的同时,推动城市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重点领域管理向多领域协同转变。
  数据资源由条线为主向条块结合转变。围绕消除“数据烟囱”,我国先后通过抓统筹、出办法、建平台、打基础、促应用等方式,推动跨层级、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实现基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动态更新和在线管理。
  数字科技由单项应用向集成融合转变。数字科技交叉融合与创新应用步伐加快,新型智慧城市的技术路径更加多元优化。随着北斗导航卫星的部署完成和无人机技术不断完善,部分城市探索利用无人机等新型移动终端用于城市治理,拓展了城市治理的想象空间。
  建设范畴由城市为主向城乡融合转变。一方面,大部分城市的工作重心已经从整体规划向全面落地过渡。另一方面,县域开辟了我国智慧城市发展新空间。
  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暴露出建设运营模式不清晰、社会资本参与不足等问题,已成为影响新型智慧城市成效发挥的主要瓶颈。
  面向未来,在公共服务需求迫切、城市治理要求精准高效的背景下,应继续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长效运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转变观念,规划先行构建长效运营生态。树立长效运营理念,以终为始做好长效运营规划,在开建之前,构建清晰的建设运营架构、利益分配和评估监督机制。针对政企联合、多元参与的发展趋势,通过设立国有平台公司或联合运营公司构建政企合作纽带,出台智慧城市长效运营管理办法,鼓励通过“引进外援、带动本地”的方式构建能够持续提供全面专业业务、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供给生态。
  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身长效运营模式。开展长效运营模式研究,引导地方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的建设运营模式,按照各类运营模式的适用条件,根据运营对象特点、运营主体能力、可用运营资源选择适合的运营模式,或通过各类运营模式组合,开展适合自身的运营实践,并注意避免“零敲碎打”造成“运营孤岛”、降低运营价值。
  管运分离,强化专业化运营和政府监督。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双方优势,克服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弊端。一方面,强化企业专业运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合作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另一方面,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持续修正和完善,确保建设运营成效。
  自我造血,加强数据要素增值模式探索。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形成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政企数据共享利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方面,推进数据立法,建立数据要素权责利对等机制,形成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开发运营的权责利体系;另一方面,开展数据运营,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行机制,分级分类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评价引导,开展运营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加快探索将长效运营纳入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评价,建立科学系统的长效运营评价指标体系,从内容覆盖、机制建设、运营能力、运营成效等方面设计评价指标并开展评价实践,鼓励以评促改提升长效运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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