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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智慧法院”建设为司法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力
2017/3/21 08:49   法制日报      关键字:法院,数据,智慧,司法      浏览量:
《法制日报》记者日前在江苏高院采访了解到,该院自2014年起将办案同步数字化工作作为建设“智慧法院”的突破口,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进展,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力。

——电子卷宗+语音识别+同案不同判预警

“2016年,办结了1119件案件!”对于苏州中院民二庭法官高小刚所在的三人合议庭来说,这样的业绩着实让人惊愕。

“民二庭审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商事纠纷、金融类纠纷、保险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等类型,过去庭审中无论是法官发问还是当事人陈述、辩论,常常因为记录滞后问题不时被打断,直接影响到各方的思维连贯性和陈述完整性。”高小刚介绍,自从有了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和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法官有更多精力考虑案件,系统还能将合议庭评议案件过程完整记录,为规范法官办案扫除了各种羁绊,在智慧审判模式面前,这样的办案数据还有可能被刷新。

《法制日报》记者日前在江苏高院采访了解到,该院自2014年起将办案同步数字化工作作为建设“智慧法院”的突破口,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进展,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力。目前全省已建成覆盖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开发完成了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办公办案等应用系统,所有案件的立案、庭审、评议、文书签批、结案全部网上进行,基本实现了由法院数据全覆盖、案件数据全覆盖向业务数据全覆盖的跨越,为全面建成“智慧法院”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立“大智移云”四个核心概念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司法机关要紧紧围绕的重要工作目标,也是检验司法改革成效,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标志。”江苏高院院长许前飞介绍,信息化给司法改革插上了翅膀,通过加强信息化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将有力推动司法审判、司法决策和管理手段的变革,以信息化3.0版“智慧法院”为引领,推进法院工作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智能化和可视化进程,将把江苏法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也将强化法官依法履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司法改革是一项渐进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信息化建设在其间可谓“如影随形”。江苏省高院审管办主任兼技术处处长刘坤介绍,江苏“智慧法院”建设先后经历了以流程为核心的1.0阶段、以网络为核心的2.0阶段、和目前以数据为核心的3.0阶段,接下来还将发展到以知识为核心的4.0阶段,每一阶段信息化建设的重心都有所不同,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深化的发展阶段。

记者在江苏高院一站式服务平台看到,通过采用同案智能推送技术,法官在交通事故案件审判中,只要用鼠标选择平台上设置的“租赁、借用机动车”、“转让拼装”等14个特征项的其中任何一个项目,瞬间就可以自动检索近三年全省法院的类案裁判文书,为法官根据具体案情依法裁判提供参考。

刘坤介绍,即将上线的“法院百度”系统,汇集了本省与外省、内网与外网的司法案例、裁判文书、法律法规、审判信息、电子档案、指标数据以及社会热点等信息数据,进行全数据关联、全网络检索,通过同类案例推荐、热点信息发送和智能搜索引擎等功能,为法官办案提供参考。

“我们将‘智慧’概括为‘大智移云’四个核心概念,形成了建设智慧审判的顶层设计。”江苏高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谢国伟介绍,其中“大”即大数据,“智”即人工智能,“移”即移动互联,“云”即云平台、云计算。“智慧法院”的服务也实现了延伸,不仅包括服务于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还服务群众诉讼。

千余次庭审验证庭审效率大幅提高

江苏法院近年来持续推进“智慧法院”的工作成效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2016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通知苏州中院开展试点,当年12月,智慧审判苏州模式通过最高院信息中心在内的专家组验收。

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贺荣在苏州中院报送的《苏州中院以“电子卷宗+语音识别”建成智慧审判苏州模式》信息上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周强院长批示:“应大力推广智慧审判苏州模式”。

苏州中院院长徐清宇介绍,智慧审判苏州模式是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庭审及办公语音识别”为核心配合电子质证技术和云柜技术,打造的覆盖诉讼全流程、全主体的智慧审判一体化集成解决方案。

据介绍,仅目前已在苏州中院包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在内的全部法庭,以及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虎丘区法院、张家港市法院部署的庭审语音识别平台,其功能已经在千余次庭审中得到验证,其中庭审笔录完整度接近100%,带有方言口音的普通话语音识别正确率达到90%,庭审时间平均缩短20%至30%,复杂庭审时间缩短超过50%。“原来一天法官满负荷状态下可以排三个庭,现在一天最多可以排五六个庭,效率大幅度提高。”高小刚说。

据了解,该系统通过利用图文识别等技术对电子卷宗数字化加工处理,影像卷宗也成为可复制、可检索的电子卷宗。立案信息、结案信息自动回填,流程节点格式化文书也可以自动生成,实现了原来人工机械性录入到机器自动录入的转变。而办案系统屏幕上的“左看右写”功能,实现了文书内容与电子卷宗的自动关联,既防止了证据遗漏,也大大提升了法官电子卷宗利用的积极性。

在南京中院,目前已开发、完善、运行了网上诉服中心、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司法查控、网上拍卖、远程办案、移动办公办案等54个子系统构成的法院信息化工作体系,实现了全市法院主要业务流程和管理事务网上运行、网上办理、网上管理。2016年12月27日,该院还发布《信息化三年发展规划》,将建设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庭审语音同步转化文字系统,实现庭审记录、电话调解、法官裁判文书制作等的语音文字转换,同时将建设审判信息自动提取、回填、校核系统,强化审判数据运用水平,探索建设审判数据质量管理系统,主动发现、推送审判数据质量问题,变被动审查纠错为主动提示纠正。

为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提供支撑

江苏“智慧法院”建设还借助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江苏高院和东南大学联合设立的全国首家“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为契机,将东南大学法学院高端智库“中国法治发展评估研究中心”、和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级实验室进行资源整合,由长江学者、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刘艳红教授领衔成立了法学、社会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等多专业的交叉研究团队,进行大数据研发。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禄生介绍,基地根据司法实践需要,开发出了“同案不同判预警系统”,对包括江苏法院系统近4年所判决的盗窃、故意伤害、危险驾驶、涉毒案件等19种案件类型进行大数据分析,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全国裁判文书网里的391万件,以及江苏法院案件库中的20万的裁判文书进行深度分析,形成预测的模型,再将新判决的结果与预测模型结果进行比对,就可以计算出新判决案件的“偏离度”,进而给法官裁判提供智能辅助,也为院庭长履行监管职责统一裁判尺度提供技术支撑。据悉,该项技术很快将在苏州法院试运行。

据了解,为了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江苏高院已经建立了全国最大的审判信息资源库,涵盖了1500万案件、1000多万份裁判文书、140万个庭审视频、1800万个影像文件,另外,还包括大量检察、公安、狱政、人社等外部专网数据以及互联网数据。

目前,江苏高院正在建设云平台,加快建立数据集中、标准规范的审判执行、司法人事、司法政务、司法研究、信息化管理和外部数据等“六大子数据库”,构建数据融合共享、高效智慧的大数据中心。同时,依托云平台,建立与外部协同共享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关联单位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与电子商务、搜索引擎、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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