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行业网

首页 > 其他新闻 > 正文

安防产品强制认证工作会议在广州市召开
2006/7/24 9:50:00      本站编辑   关键字:      浏览量:
为做好主动红外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微波和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以下简称四入侵探测器)的强制认证工作,2002年6月26-27日,安全防范产品(入侵探测器)强制认证工作会议暨宣贯会在广州市召开。公安部科技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有关省、市技防办、中国安防协会、中国安防认证中心的有关领导及生产、经销入侵探测器的企业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为做好主动红外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微波和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以下简称四入侵探测器)的强制认证工作,2002年6月26-27日,安全防范产品(入侵探测器)强制认证工作会议暨宣贯会在广州市召开。公安部科技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有关省、市技防办、中国安防协会、中国安防认证中心的有关领导及生产、经销入侵探测器的企业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安部科技局靳秀凤处长、李明甫副处长、认证中心黄家齐主任分别主持。

    公安部科技局刘烁副局长首先讲话。他说,实施“四统一”的国家强制性认证工作,是我国政府兑现入世承诺,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的规范的市场体系、进一步促进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国建立和实施新型认证认可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就是这一重要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刘副局长从安防行业发展与公安工作的关系、对强制认证工作的全面认识以及强制认证工作与行业管理的关系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他指出:安全理念的实现是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也是公安工作的根本目标,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呼唤全社会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集成,安防行业发展是对公安工作的有益补充与配合,因而安防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安工作的根本目标是统一的。强制认证工作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措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因而强制认证工作是国家、社会、企业三者利益的统一。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关要求,到明年5月1日,未获得强制认证的四种入侵探测器将不能进口、生产、销售;反之,获得强制性认证的,将“一证走天下”,在市场准入环节方面不会再有其它审批发证要求,彻底解决多年来企业关心的重复检测、多头发证的难题。随着认证工作的逐步完善与规范,现有的一些管理方式将逐步过渡到产品认证,行业管理的重点将更多地转向市场监督检查,因而认证工作与行业管理发展方向是统一的。最后刘副局长要求认证中心为申请认证企业做好服务。

    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簿昱民副主任对强制认证制度作了说明,强调强制性认证工作的“四个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认证产品目录、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实施程序、统一的标志和统一的收费标准。认证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分别讲解了认证程序、工厂审查、单元划分及型式试验和产品检测等有关问题。

    会上组织了讨论和答疑。生产企业的代表结合各自企业的生产实际,对强制认证产品的范围、单元划分、检测及审查项目等问题进行了询问,专家们分别予以解答。企业代表对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一证走天下”表示积极支持。纷纷表示要以取得认证证书为契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诚信度,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我国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相关专题:

相关新闻: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