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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等将实施
2006/7/25 15:19:00      本站编辑   关键字:      浏览量:
日前,中国气象局局长秦大河分别签署第10号令、第11号令,发布《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日前,中国气象局局长秦大河分别签署第10号令、第11号令,发布《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防雷工程专业资
质管理办法》共7章32条,分别对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等级和范围、资质申请条件、资质申请与受理、资质审查与评审、监督管理以及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规定。

     另悉,《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共6章37条,分别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的范围、原则、申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程序、监督管理以及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规定。在防雷管理领域出台上述规章,是中国气象局继修订《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之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切实履行防雷组织管理职能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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